锦州市口腔医院(锦州市口腔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08-10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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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锦州市口腔医院(锦州市口腔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第二部分    锦州市口腔医院(锦州市口腔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锦州市口腔医院(锦州市口腔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锦州市口腔医院(锦州市口腔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锦州市口腔医院是市卫健委直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集口腔预防、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市属专科医院,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口腔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医疗护理:〈口腔内科/口腔外科/儿童牙病科/正畸科/修复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诊疗与护理;医学教学:医科大学生临床实习.成人医科学历教育临床实习;口腔技术人员培训与继续教育;口腔保健与健康教育;全市口腔疫病预防计划与目标制定.口腔疾病预防<指导/监测/考核/评估>.锦州地区口腔健康流行病学定期调查.口腔卫生保健信息资料收集统计与分析利用.监测评价口腔疾病变化趋势与防治效果.口腔疾病预防保健应用性科学研究.牙防推荐新成果.新技术推广与应用.国内外口腔疾病预防控制学术交流与合作.儿童防龋与适龄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各级口腔疾病防治人员专业培训 。
2020年医院建筑面积1135平方米,编制床位50张,实际开放床位12张,编制人数149人,在职人员146人,合同制人数75人。门诊人次38761人,住院人数114人。

第二部分锦州市口腔医院(锦州市口腔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280.36万元。
上年结转和结余161.6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60.22万元,增长27%。
(二)财政拨款支出221.96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82.44万元,增长59%。
(三)年末结转22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41.6万元,降低16%。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1.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36万元,项目支出119.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2.44万元,增长59%。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04%,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4%,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10%。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1.9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万元,占1%;卫生健康支出190.14万元,占86%;抗疫特别国债支出30万元,占13%。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万元,具体包括: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2. 卫生健康支出190.14万元,具体包括人员津补贴100.54万元,项目款89.6万元。
3. 抗疫特别国债支出30万元,具体包括购买设备3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无三公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2.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0.5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82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或者其他对应的款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年度无政府采购经费或者其他对应的款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
本单位20年度无预算绩效情况或者其他对应的款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第四部分 某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辽宁省锦州市口腔医院(公开).xls

附件2:部门决算公开(口腔医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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